我個性不服輸。如果有人告訴我「你這個做不到」,那我會不服氣,所以我就做好自己,做給你看。不管花多少時間,就是要拚給你看,讓我對自己也能夠交代。 ──郭泓志
從小我就很好動,念忠義國小時,比較皮。爸媽看這樣不行,剛好有鄰居在打棒球,他們就問我:「要不要轉去公園國小,那裡有棒球校隊,也可以跟鄰居一起練球?」他們的想法很簡單,就是希望我能夠在學校把精力發洩完,回到家父母管教起來比較不會那麼累。於是我的棒球生涯就從這裡開始,其實那時候也沒什麼太多想法,就是愛玩而已。
正式到了棒球隊,有一天,看到學長神氣的出國比賽,我才開始覺得棒球好玩起來。從那時候開始,棒球才變成是我的興趣。當時球隊拿到全國軟式棒球冠軍,還在日本打到世界冠軍。小學開始打棒球,我慢慢培養出興趣,然後到了建興國中,就變成理所當然的要繼續打下去。
國中開始叛逆期,好像有一、兩年,我變得比較不想打棒球,比較想打籃球。爸爸就告訴我:「如果你不想打球,那就好好念書;如果真的要打球,那就好好練習、好好打。」教練也來跟爸爸聊,反正我功課也不算很好,所以後來還是好好打球。是爸爸的堅持把我拉回棒球隊。
高中畢業進大聯盟:
沒有榮耀與風光,只有責難
一九九八年,我代表台灣去打亞洲青棒賽;之後,就跟洛杉磯道奇隊簽約,在一九九九年赴美打球,那段時間受到很多批評和責難。因為在當時,台灣沒有人高中一畢業就立刻去美國打球,不像現在,如果有球員要去美國大聯盟打球是榮耀,大家會很開心送你出國。在那個年代,你選擇這樣做,好像是你背叛國家一樣。
那時候的確因此引起不少的紛爭,爸媽很關心我,儘量不讓我知道外界發生什麼事情。我人已經去美國了,感受不到,反而父母承受的壓力比較大。
現在回想起來,我不會覺得那個決定是對還是不對,如果再選擇一次,我也不知道會怎麼做。但其實就是照自己的方式去走,不要太在乎別人說什麼。那也只是一段經歷,所有事情一定都有第一次,就算我去當第一個,那也好。
剛去美國的時候,覺得很好玩,就好像出國去玩一樣。但經過兩、三個星期之後,才知道因為兵役等問題,暫時不能回台灣。我只能在那邊自己找事情做,想辦法融入美國。我常去看電影、去中國或台灣餐廳、去租台灣錄影帶或港劇,想家的時候,就儘量讓自己的生活跟在台灣一樣。
第一次受傷:
原來,我把它想得太簡單
二○○○年四月十日,我第一次在小聯盟登板投球,左手肘手韌帶斷裂。我那時候比較天真,不知道小聯盟和大聯盟的差別,甚至不知道小聯盟還有分1A、2A、3A等幾個等級。當時沒想那麼多,所以第一次受傷的時候,也沒有特別覺得不開心,因為醫生說只要休息一年,回來就是會好。
現在回想起來,那個時候自己是想得太輕鬆了,因為你不知道,在這中間,要做多少的復健。復健真的滿累的,而且可能回來之後,手臂也沒辦法像之前一樣。那段時間我就儘量讓自己融入那個社會,也常打電話回家,跟家裡的人聊聊天。剛開完刀時,我媽和姊姊到美國去看我,在那兩、三個星期的時間,她們也給我加油打氣,希望我好好做復健,認真的復原。
我很早就去美國,幾乎都是一個人,所以比較獨立。因此,在美國的時候,我比較會主動去跟大家聊天。像有些美國記者,覺得你不懂英文,又是亞洲人,因此都會儘量不去打擾;如果你主動踏出第一步,去跟他們聊聊天,他們也就會很輕鬆的跟你聊起來。
二○○二年我回台灣打亞運,也上場投球,但還是以三:四輸給了日本。賽後,球迷和媒體對我有一些責難,其實那時候我滿傷心的。當時外界有一些期待,覺得我回來打中華隊就一定要怎樣。但我覺得,不管什麼人回來,代表國家去參加比賽,只要把自己最好的那一面表現出來,大家就應該給他鼓勵;而不是叫某個人回來,就是一定要拿金牌。畢竟棒球是一個團體的活動,需要大家彼此合作,才能贏球。
對我而言,棒球有輸有贏,最重要的是,不管你做什麼事情,就是盡力就好。
不論先發或救援:
站上球場,就認真看待自己
過去打球時,我的得失心比較重:今天我投球,進球場我就是要贏,一定要表現得很好。但在經歷這麼多次的受傷之後,我體會到,打球真的是開心最重要。不管丟幾局、失幾分,其實還能夠站在投手板上投球,我就很開心了。
不管做什麼事情,跌倒都會學到教訓,你只要懂得爬起來就好。人生有目標很重要,不管你有怎樣的目標,都要想辦法去達成。當然周遭人的鼓勵,也是很重要的;不管是家人或朋友,鼓勵永遠比自責好很多。目標達成之後,再找下一個目標;人生有很多不一樣的目標,你只要有目標,就會努力去達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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